台湾扩大清查持有大陆证件范围
【鹿光网】据台湾媒体报道,民进党政府近期扩大清查公务体系人员持有中国大陆身份证、护照、定居证和居住证的情况,清查范围已延伸至公设财团法人和公营事业,引发部分人员不满,质疑此举扰民。
据台湾《联合报》周一(3月10日)报道,台当局已要求各主管机关、人事总处、铨叙部、法务部等单位,向全国军公教机构、国营事业及公设财团法人人员签署具结书,承诺未持有相关大陆证件。即便是不具公务员身份的聘雇人员,也需签署保证书。
台陆委会表示,此举依据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》(简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)。然而,据ETtoday新闻云等媒体报道,该条例仅针对台湾民众在大陆设籍、持有大陆身份证或护照设有注销台湾户籍的规定,并未明确规定大陆居住证的相关法律责任,因为申领大陆居住证并不需要在大陆设有户籍。
根据《联合报》掌握的具结书内容,公务人员需承诺未在大陆设户籍、持用大陆护照、身份证、定居证或居住证,并附上身份证字号、服务机构、现职、官阶级别等信息。如有不实,愿承担法律责任。
有公设财团法人职员对该政策表达不满,称尽管自己并非公务员,仍需被监督、被怀疑,且不签署的后果难以预料,使不少人感到无所适从。
针对拒绝签具结书的后果,台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表示,拒签可能影响公务机关的任用考量,当事人须自行承担风险。此番言论被部分人士视为“赤裸裸的威胁”。
一名公设财团法人职员表示,即便自己并未持有大陆证件,也可能因拒绝签署而影响职业生涯,这一做法形同政治审查,对聘雇人员造成极大困扰。
目前,该政策仍在持续推进,但其合规性及合理性已在台湾社会引发热议。